2024年9月22日 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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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:网络不会成为逃避法律避难所
来源:北方网发布时间:2012年04月11日作者:
律师解读:网络世界不会成为逃避法律避难所


  内容提要:现实生活中,不能随便捏造和散布谣言,这是人所共知的。这个“准则”,同样适用于网络。昨天,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任波律师称:“在网络上造谣传谣跟在现实生活中一样,该担的责任一样不少。”天津北方网讯:现实生活中,不能随便捏造和散布谣言,这是人所共知的。这个“准则”,同样适用于网络。昨天,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任波律师称:“在网络上造谣传谣跟在现实生活中一样,该担的责任一样不少。”结合一些常见例子,任波律师就网络造谣传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解读。

 

民事方面


 

或侵犯他人名誉权等


  利用网络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例子比比皆是。侵害的权益涉及当事人的名誉权、财产权、商誉等。

  比如,两人闹矛盾,其中一人在网上发帖称另一人所住房子是凶宅要降价卖掉,还把房屋具体地址发到网上,这种行为在法律看来明显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,很可能导致对方不能按照市场价格有所收益,实现售房目的。再比如,男孩因失恋产生报复心理,在女孩家乡到处散发传单,声称女孩身患艾滋病还卖淫等,一经网络传播迅速波及开来,严重伤害了女孩的名誉。名誉是社会对个人的综合评价。男孩的行为导致对方的社会评价遭到严重的贬损,严重侵害了女孩的名誉权。我国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民事权益包括当事人的名誉权,不容他人侵犯。

 

刑事责任


 

随便造谣是会坐牢的


  根据我国《刑法》有关规定,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处三年有期徒刑。由此可见,网络上散布谣言不仅害人也会害己。当然,网络散布谣言不仅在侵犯名誉情况下才会涉及刑事责任。如果有人在网上散布诋毁经营者商业信誉,捏造并且散布一些虚伪的事实,侵害商业声誉,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最高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“也就是说,随便造谣是会坐牢的。这些生动的例子可以很鲜明直白地告诉大家,法律不仅存在现实世界,也在网络虚拟世界里发挥着作用。网络世界不能够成为人们逃避法律的避难所。”

 

行政处罚


 

不构成犯罪的或被拘留


  人们可能还记得那次食盐抢购风。关于食盐紧缺要涨价的传闻突然间借助网络漫延开来,不少人都加入了抢购,导致很多卖场一盐难求。任波说:“有些人通过网络散布谣言称某种产品市场紧缺,大肆渲染,造成人们误以为会涨价,疯狂抢购。这种行为,根据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可以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。还有人曾声称公共场所有炸弹、疫情等都属于这种情况。如果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尚不构成犯罪的,要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规定给予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”

  同样是在网络上,如果经营者出于竞争需要,发布一些谣言,声称某种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,还可能违反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。由于此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的,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,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还要接受行政部门的依法制裁。

  由上可知,法律对于网络散布谣言这种不法行为,从民事、行政、刑事等不同层次不同角度都有相应的规定。

 

特别提醒


 

网络不是法律真空地带


  “时下,不少人在网上散布谣言,这种风气有愈演愈烈之势,是因为很多人都误以为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不存在法律,是法律的真空地带,因此才会信口开河,随意地发表一些攻击性的言论。这些言论客观上对他人以及单位的合法利益造成了侵害。根据我国现行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,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